本市「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」
轉知教育局新北教研資字第1150535849號來函——
主旨:檢送本市「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」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鑑於資安威脅日益升溫,本局資訊設備管理重心已轉向強化源頭審核機制。請學校於辦理採購前,務必確實辨識「禁購品項」及「須報本局核備項目」,以符合資安法規並維護校園資通安全。
審查流程與管制項目:
有關禁止採購及須報本局核備之資通訊設備清單,詳如「新北市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」;其適用範圍不限於資本門,亦包含經常門之軟體、雲端資源採購或租賃等項目。
前開附件將視年度資安政策、審查機制及技術發展趨勢,每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修訂,請學校辦理採購前務必至「新北市資訊業務入口網」確認最新版本。
凡採購資訊設備,不限金額大小,均由本局先行初審;金額達新臺幣15萬元以上(含)者,將由本局依規定報請本府資訊中心審查。
有關報備程序與經費類別,均應依「新北市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」規定檢附報價單及相關附件,以供審核。
自籌經費採購(校內預算):應由學校正式發文函報本局,並檢附報價單及相關附件。
申請經費補助(向教育部或本局申請補助計畫):請依該計畫承辦人指示辦理並檢附報價單及相關附件,由計畫承辦人統一彙整,免另案個別函報。
主旨:檢送本市「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」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
鑑於資安威脅日益升溫,本局資訊設備管理重心已轉向強化源頭審核機制。請學校於辦理採購前,務必確實辨識「禁購品項」及「須報本局核備項目」,以符合資安法規並維護校園資通安全。
審查流程與管制項目:
有關禁止採購及須報本局核備之資通訊設備清單,詳如「新北市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」;其適用範圍不限於資本門,亦包含經常門之軟體、雲端資源採購或租賃等項目。
前開附件將視年度資安政策、審查機制及技術發展趨勢,每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修訂,請學校辦理採購前務必至「新北市資訊業務入口網」確認最新版本。
凡採購資訊設備,不限金額大小,均由本局先行初審;金額達新臺幣15萬元以上(含)者,將由本局依規定報請本府資訊中心審查。
有關報備程序與經費類別,均應依「新北市學校採購資訊設備注意事項」規定檢附報價單及相關附件,以供審核。
自籌經費採購(校內預算):應由學校正式發文函報本局,並檢附報價單及相關附件。
申請經費補助(向教育部或本局申請補助計畫):請依該計畫承辦人指示辦理並檢附報價單及相關附件,由計畫承辦人統一彙整,免另案個別函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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